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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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 条目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附加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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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 | 364条1款 | 2年以下 |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 传播淫秽物品罪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 组织淫秽表演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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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经济状况不允许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安机关会将其刑事拘并留羁押在当地看守所,此时还叫做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多30天,30天届满后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移交当地检察院审查并申请逮捕,这个申请逮捕的期限是7天,所以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到被批准逮捕之间有着37天的时间,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案件基调基本定下了,再想取保候审的难度太大了,所以在37天内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甚至争取到撤销案件被称为“37天黄金救援期”。
所以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争取取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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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做什么:
1、接到亲友被抓的消息后,先核实一下消息是否属实,谨防上当被骗。
2、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了解一下亲友涉嫌的罪名、办案机关以及羁押场所。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被羁押在看守所。
家属一般会收到侦查机关出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会载明:涉嫌罪名、办案机关、羁押场所。
不能,完全不可能见到被羁押的亲友。
刑事拘留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通过自首、坦白、立功、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来争取缓刑。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需要坐牢。
只有被认定构成犯罪,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坐牢。
刑罚的种类还包括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
被刑事拘留可能会留下案底。
具体来说,如果被拘留人是犯罪分子,则会有案底。
但如果无罪释放的人不会有案底。
刑事案件一般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请律师比较好。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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